您当前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> 机构设置 >> 工作职责 >> 正文 工作职责
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22-07-01  |  查看次数:[]

1.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与监督实施。

2.建立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。

3.负责校园普通话运用的检查、督促,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、工作语言,并逐步成为校园语言。(教学用语、公务用语、会议用语的日常监督)

4.负责校园用字规范的管理、检查、督促。力争在校园内消除用字不规范的现象。

5.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范的咨询;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与学生,经常监测校园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,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整改校园语言文字运用中发现的问题。

6.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、评估。迎接上级的相应检查和评估。

7.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宣传与相应调研活动。组织骨干队伍进行政策与业务培训。

8.配合学校工作,开展生动活泼的以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校园文化活动。

9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。


上一条: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下一条: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
关闭

  • 通讯地址:甘肃张掖环城北路846号 邮编:734000
    电话:0936-8282435 8282032
  • 版权所有:河西学院语言文字网 网站维护:河西学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
    陇ICP备05000590号 甘公网安备62070202000460